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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时 效 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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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促进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汽车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第一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20121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辆,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辆,免征车船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下载:  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车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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