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第5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第五十六号公告,从1997年2月28日起,中国专利局停止了沈阳代办处专利受理和收费业务,并要求沈阳代办处进行整顿。
现经中国专利局对沈阳代办处的整顿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认为沈阳代办处已达到了重新开业的要求,特批准沈阳代办处于1998年1月1日起重新开始受理专利申请及办理其它专利业务。
沈阳代办处的户名、帐号、收费开户银行如下:
户名:中国专利局沈阳代办处
帐号:345190048棗43
开户行:沈阳合作银行兴华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