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时 效 性】 第228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部决定对杀扑磷等3种农药采取以下管理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自2015101日起,撤销杀扑磷在柑橘树上的登记,禁止杀扑磷在柑橘树上使用。

二、自2015101日起,将溴甲烷、氯化苦的登记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变更为土壤熏蒸,撤销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登记。溴甲烷、氯化苦应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农业部

                 2015年8月22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