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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假肢生产企业免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黑地税发字[1995]22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黑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为促进我省假肢生产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伤残军人和全社会残疾人服务,经研究决定,对民政部门定点生产假肢企业(名单附后)在1996年底以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民政部门定点生产假肢企业名单

    1. 黑龙江省假肢中心

    2齐齐哈尔市假肢厂

    3.佳木斯市假肢厂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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