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国科办高〔2011〕3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进一步加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根据《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1]173号),我部修订了《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落实工作。
专此通知。
科技部办公厅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