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府 〔2013〕 2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4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市教委:
你委《关于批准重庆市经开育才中学校等12所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学的请示》(渝教文〔2013〕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下学校为重庆市重点中学:
重庆市经开育才中学校
重庆市涪陵第十七中学校
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校
重庆市两江中学校
重庆市秀山高级中学校
重庆市大足城南中学校
重庆市木洞中学校
重庆市合川大石中学校
重庆市梁平第一中学校
重庆市彭水第一中学校
重庆市长寿实验中学校
重庆市华蓥中学校
二、你委和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重点中学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推进全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建设长江上游教育中心作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