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免缴农村...

【时 效 性】 银管发[2000]13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北京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现将人总行《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银发[2000]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转知所属各区(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附件: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