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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省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时 效 性】 皖地税法字[1996]27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行署、市、县地方税务局:

    鉴于我局原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工作情况变动较大,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决定对原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  陈明新

    副主任委员:  陶成群

    委    员  :  缪学刚    沈 明  王 荣    张 英    倪三立   叶秉如  金启钟    沈光继    张有俊

    办公室主任:  张 勇

    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地税局法规处,有关税务行政复议诉讼的日常工作由法规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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