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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决定

【时 效 性】 苏政发〔2011〕3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7年以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应用,取得了可喜成绩。为激励先进,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462个项目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其中:一等奖3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312项。

“十二五”时期是江苏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希望全省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突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再接再厉,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继续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建设文化强省、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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