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发〔2013〕2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两个率先”的重要一年。做好2013年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将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分解为“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由省政府领导成员牵头协调、责任部门负责落实。现将《省政府2013年度十大重点工作百项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全面落实“六大战略”,深入实施“八项工程”,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要抓紧分解落实考核指标,把各项任务细化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自上而下形成强有力的责任体系。要把做好重点工作与加强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坚定决心、咬紧目标、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13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省政府将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