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1号,公布赋予及注销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质企业
【时 效 性】 |
公告2012年第1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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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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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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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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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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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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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石油分公司、中化石油辽宁(朝阳)有限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通物资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太平洋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金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正镶白旗东方石化有限公司、广西天盛港务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广州中石油鸿业储运有限公司、惠州中油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朝阳市红山石油有限公司、惠州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惠州大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