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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时 效 性】 渝府发 〔2013〕 1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4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加快统筹城乡规划改革创新步伐,大力提升城乡规划管理水平,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推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圆满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现将综合考核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目标考核优秀等次

主城区:渝中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

远郊区:万州区、长寿区、永川区、南川区。

远郊县(自治县):璧山县、荣昌县、云阳县、石柱县、铜梁县、梁平县。

二、目标考核良好等次

主城区:北部新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北碚区。

远郊区:涪陵区、大足区、合川区。

远郊县(自治县):潼南县、垫江县、忠县、秀山县、开县、酉阳县、彭水县、丰都县。

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希望各区县(自治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攻坚克难,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作出更大的贡献。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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