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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职成厅[2013]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提升学生的人文修养与艺术鉴赏水平,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现将教学大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公共艺术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实施美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是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必修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提高运用教学大纲的能力。要为教学大纲的实施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确保教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对教学大纲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附件: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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