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财综〔2013〕89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48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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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的要求,现将北京市2012年地方留用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彩票销售和公益金筹集情况
2012年北京市彩票销售890313.39万元,其中:福利彩票销售507317.39万元,体育彩票销售382996万元。
2012年北京市筹集地方留用彩票公益金129302.41万元。其中: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84530.1万元,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44772.31万元。
二、地方留用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2012年北京市地方留用彩票公益金分配131072.72万元。其中: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79153.72万元,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51919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7146.69万元)。
三、地方留用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用于民政社会公益事业2012年北京市地方留用彩票公益金用于民政社会公益事业支出79153.72万元。其中:用于市级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36544.96万元,用于临时救助9996.91万元,用于社会福利事业32611.85万元。
(二)用于体育社会公益事业2012年北京市地方留用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社会公益事业支出51919万元。其中:用于文化创新发展专项45000万元,用于全民健身4660万元,用于场馆建设1979万元,用于其他公益事业280万元。
四、其他事项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彩票公益金具体项目执行情况由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单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