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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9〕4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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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连云港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09〕1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灌云县板浦镇划归连云港市海州区管辖;同意将连云港市新浦区宁海乡划归连云港市海州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灌云县行政区域面积1775.25平方公里,人口102.53万人,辖7个镇,11个乡;新浦区行政区域面积415.19平方公里,人口43.78万人,辖2个镇,2个乡,6个街道;海州区行政区域面积282.09平方公里,人口22.8万人,辖3个镇,1个乡,4个街道。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六月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9〕47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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