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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地税外发[1998]1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税发[199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前的准备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及《备忘录》的通知(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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