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财教〔2017〕22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文〔2017〕155号),并结合省财政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经研究,现将2018年省以上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 (项目代码:Z135050009014),补助资金通过2018年省与市县年终结算办理,列“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结算补助收入”结算项目,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具体金额见附件。
请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和《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98号)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7〕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不得擅自扩大补助范围,严禁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