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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鲁国税流[1999]4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省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猪生产流通过程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3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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