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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的决定》

【时 效 性】 国家旅游局第34号令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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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30日国家旅游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           
                                       二○一○年 十一月三十日

 

 

国家旅游局关于废止《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家旅游局第6号令,1996年12月18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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