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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东省2010—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

【时 效 性】 粤府〔2013〕5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粤府办〔2004108号)和2010—2011年度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结果,决定授予《转型期的中国劳动问题与劳动政策》等39项成果广东省2010—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授予《国际 贸易与中国省区经济增长》等73项成果广东省2010—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授予《广东省海洋资源深加工及贸易研究》等116项成果 广东省2010—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希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创造更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进一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广东省2010—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3531

广东省2010—201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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