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浙科发计[2013]7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浙江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科技局(委),各有关科研院所、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浙政发〔2012〕44号),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9〕5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省级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浙财监督〔2013〕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厅2008-2010年安排的厅市会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2010年度安排的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其中厅市会商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委托浙江火炬生产力促进中心进行;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委托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进行。各个专项的具体评价方案详见附件。
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按各个绩效评价方案的要求在5月6日前报送相关评价材料。请各市科技局(委)按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督促、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自评工作。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