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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浙国税发[1994]32号、浙地税发[1994]4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浙江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县税务局(不发宁波),省税务稽查总队、省税务直属分局、外税分局、驻宁波省属企业税务管理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156号《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过去规定凡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教委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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