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税收罚款入库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9]12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应按照总局要求,按时完成对地区已征收入库的各项税收罚款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十二月五日前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