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5年度国家级新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财税政字[1995]34号云国税增字[1995]4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2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昆明市、曲靖地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87号《关于1995年度国家级新产品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国家级新产品增值税退税审批手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财预字[1994]40号和云南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财云监综字[1995]36号文办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