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财农〔2018〕2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9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对黄桥茅山革命老区继续进行帮扶的实施方案》(苏扶办〔2018〕6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省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列2018年“213农林水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各地扶贫、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苏扶办〔2018〕6号文件的要求,尽快落实项目,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做好财政补助资金的日常监管工作。省级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按《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30号)执行。
附件:黄桥茅山革命老区2018年省财政补助资金表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