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闽国税征[1997]2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福建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我省普通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供应分配工作,确保发票印制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从1997年10月1日起,我省发票防伪专用品成本价格调整如下:手写式发票防伪水印纸,每吨15,000元;普通电脑发票防伪水印纸待定;防伪油墨每公斤800元。
请各发票定点印制企业于年底前将1998年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用量计划上报地(市)国家税务局,由地(市)汇总后(顺附清单)上报省局征管处,以便安排向总局定点供应单位订购。
附:发票定点印制企业防伪专用品用量计划清单(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