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福州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时 效 性】 发改地区[2015]205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7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福州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福建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福州新区的批复》(国函〔2015〕137号)精神和《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现行体制协调、联动、高效的管理方式,依法依规组织编制福州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并报我委备案后实施。

  二、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福州新区建设发展的支持和指导,在有关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帮助解决福州新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福州新区建设发展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与督促检查,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福州新区总体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