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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 效 性】 交办水函〔2015〕5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各主要港口企业、航运企业、代理企业,中国船东协会、港口协会、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海事局组织起草了《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于7月30日前反馈

联系人: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胡琳琳,陈磊

电  话:010-65292641,65292225

传  真:010-65292642

邮  箱:sys627@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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