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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依法查处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违法生产风湿关节炎片的通知

【时 效 性】 食药监药化监〔2015〕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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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总局发布通告,通报了在总局组织开展的专项监督抽验中,你省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风湿关节炎片(批号为:131001、130301)经青海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出松香酸。

  请你局按照通告要求,监督企业立即召回涉事批次的所有上市药品,查清流向,确保召回到位,并予以监督销毁;暂停涉事品种的生产,在未查清原因、彻底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对涉事企业立案调查,依法严厉查处;如发现企业购进的中药饮片存在非法染色、掺假问题,要追根溯源,直至追查到违法源头;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请将相关查处情况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告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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