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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发[2008]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一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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