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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0〕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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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省水利厅:

《关于报批〈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请示》(苏水计〔201037号)收悉。你厅根据涉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有关流域、区域综合规划和水利专项规划,经过规划论证和专题研究,提出了全省727条骨干河道名录及其分类分级办法。经研究,同意你厅编制的《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

对全省骨干河道进行分类分级,是推进河道科学治理、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你厅要抓紧制定完善河道分类分级建设管理的办法,合理划分不同等级河道建设管理的事权和财权,加大对骨干河道建设管理的力度,科学利用河道资源,切实维护河道生态健康,充分发挥河道功能效益。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河道建设管理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骨干河道建设管理,规范涉河活动,维护河道引排能力,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河道建设管理水平。

附件: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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