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