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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的通知

【时 效 性】 财预〔2019〕17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现提前下达你省(区、市)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见附件),该项补助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28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项目代码Z135110079013。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省(区、市)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和项目安排、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政 部   

2019年10月17日

附件下载提前下达2020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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