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无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工商法规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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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授予赤峰市、汉中市、荆州市、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工商企字[1999]第157—159号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 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授权赤峰市、汉中市、荆州市、襄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行使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