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民政部关于印发《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通知

【时 效 性】 民函〔2008〕11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及时、客观、全面地反映自然灾害损失情况及救灾工作开展情况,为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4号)有关规定,民政部对原《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