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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皖地税发〔2014〕4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安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7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依照总局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税收任务意识、质量意识和政策意识,正确处理好三者之间关系,加强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分析指导,切实做到计划服从税源、征收服从政策、收入确保质量。要严格遵守税收征管范围和入库级次的有关规定,严防税款混级、混库等行为,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税收稳定增长、税收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6月26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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