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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时 效 性】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海南省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省,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目录》,可由你省税务等部门提请省发展改革部门出具意见;关于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范围,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商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1月27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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