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建党纪[2015]4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直属党委、纪委,总支,支部;部管各社团党组织:
日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要求盯住中秋、国庆两个重要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严格执纪,严防“四风”反弹。部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一刻都不能放松,要求继续强化高压态势,确保我部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通知精神,根据部党组部署,通知如下:
一、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集中学习讨论。部直属机关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党中央、中央纪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各项要求。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重要讲话,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精神内涵,将“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学习王岐山同志近期重要讲话,切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严守纪律和规矩,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的严肃性和自觉性。
二、党员领导干部“从我做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部直属机关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指示精神,特别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禁用公款为单位和个人购买和分送月饼等节礼;二是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贴福利等;三是严禁接受或赠送用公款购买的月饼等节礼;四是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节礼、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五是严禁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旅游、娱乐、打高尔夫等高消费活动;六是严禁公车私用;七是严禁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业务指导关系的下级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其他接待。
三、强化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共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各项要求,及早研究部署,明确任务要求,坚持上下联动,落实主体责任。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党委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主体责任。
四、强化落实监督责任,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纪检组织要按照中央关于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各项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敢于监督,敢于问责,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确保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对于出现严重问题的单位和部门,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机关党委将视情节严肃追究相关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
驻部纪检组监察局
部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