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地税检[1995]55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税务稽查工作报告制度(编表说明)>的通知》(国税征函[1995]011号)中关于修改部分报表内容的要求,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的征管工作及报表报送情况,决定从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起(含一九九五年度报表)各区 、县局、直属单位报送《税务稽查机构人员情况统计表》(表格附后)报送时间及填报要求见编表说明。
特此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