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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粤工商法字[1999]365号请示的答复

【时 效 性】 工商法字[1999]36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工商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关于对粤工商法字[1999365请示的答复##**工商法字[1999]第290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转呈湛江市工商局有关案件法规条文问题的请示》(粤工商法字[1999365)收悉。现答复如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中所指的公司登记包括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三种情形,因此,对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公司登记的,应当按照该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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