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厅政法字[2011]29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财政厅(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
为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重点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申请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374号),部制定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2012年度)》,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做好本地区2012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初审和汇总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