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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山东大学对口支援宁夏医科大学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高函[2011]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山东大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宁夏医科大学列为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受援学校的函》(宁政函[2010]216号)的建议,经研究,决定山东大学对口支援宁夏医科大学,列入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等学校计划。请两校接此通知后,就对口支援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尽快落实对口支援工作。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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