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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娱乐服务业临聘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地税发[1998]13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9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娱乐服务业临聘服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发挥个人所得税抑制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积极作用,经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娱乐服务业临聘服务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初期,要有一位主管局长亲自抓这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科室或人员负责征收。同时,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组织,精心安排,集中力量,统一协调。要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各地在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省局二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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