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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国函[2009]15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

  风景名胜区是中华民族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促进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七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21处)

黑龙江省

  太阳岛风景名胜区

浙江省

  天姥山风景名胜区

福建省

  佛子山风景名胜区

  宝山风景名胜区

  福安白云山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

  灵山风景名胜区

河南省

  桐柏山 — 淮源风景名胜区

  郑州黄河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

  苏仙岭 — 万华岩风景名胜区

  南山风景名胜区

  万佛山
 — 侗寨风景名胜区

  虎形山
 — 花瑶风景名胜区

  东江湖风景名胜区

广东省

  梧桐山风景名胜区

贵州省

  平塘风景名胜区

  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

  石阡温泉群风景名胜区

  沿河乌江山峡风景名胜区

  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

西藏自治区

  纳木措
 — 念青唐古拉山风景名胜区

  唐古拉山
 — 怒江源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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