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黑地税函[1998]4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2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黑龙江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黑龙江省邮电管理局:
你局《关于寻呼改制和邮电分营产权变更涉税事项的函》(黑邮政字[1998]585号)收悉,现就我局的涉税问题函复如下:邮电系统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邮电系统无线寻呼进行股份制改造和邮政、电信分营,在此过程中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属邮电系统内部资产的重新分配,不属于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不动产销售行为,不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