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税字[1984]37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0103 |
【法规层次】 | 101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你公司11月29日关于在第二轮海洋石油招标中,对小油田免缴矿区使用费问题的函收悉。为了使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的第二轮招标具有更大的吸引力,有利于小油田的开发利用,我部同意,在第二轮海洋石油招标中,对高峰年产量低于200万吨的海上油田免缴矿区使用费。请你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