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泡沫育秧片”免征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闽国税函[2009]3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2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南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泡沫育秧片”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请示》(南国税发〔2009〕94号)收悉。经研究,“泡沫育秧片”与“塑料育秧片”在原材料、生产工艺以及使用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同意你局意见,对“泡沫育秧片”比照“塑料育秧片”予以免征增值税。

  特此批复,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