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税函字[2000]2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湖南省三线调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有关情况的报告》(财驻湘监字[1999]47号)收悉,根据财税字[1999]73号文件和财税函字[2000]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自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按照财税字[1999]73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三线调迁企业设立的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享受三线搬迁税收优惠政策新企业名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