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门峡市物资总公司1999年度管理费的批复

【时 效 性】 豫地税函[1999]18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三门峡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核定三门峡市物资总公司1999年度管理费的请示》(三地税发[1999]95号)收悉。经研究,核定该单位1999年度管理费59.1万元,扣除房租收入0.9万元,剩余58.2万元部分由所属企业税前提取上缴。

    附件:1999年度管理费分配表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金额

    三门峡市金属材料公司 10.9

    三门峡市第二金属材料公司洛阳分公司 8

    三门峡市民爆器材有限公司 8.6

    三门峡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6.1

    三门峡市物资有限公司 1.7

    三门峡市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3

    三门峡市汽车贸易中心 3.6

    三门峡市化轻有限公司 2

    三门峡市汽车配件公司 0.7

    三门峡市燃料公司 4

    三门峡市木材公司 2.5

    三门峡市建筑材料公司 2

    三门峡市机电有限公司 2

    三门峡市机电设备公司 2

    三门峡市生产资料公司 0.5

    鲁豫公司 0.6

    合计 58.2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