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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新浦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13〕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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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新浦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1214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花果山乡,以原花果山乡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花果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大村居委会花果山北路26号。

二、同意撤销南城镇,以原南城镇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凤凰居委会新大街156号。

三、同意撤销云台乡,以原云台乡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云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凌州居委会云善路1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花果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3.3平方公里,人口1.8万人,管理1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南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8平方公里,人口7299人,管理3个居委会;云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68.12平方公里,人口3.1万人,管理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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