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3〕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新浦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连政发〔2012〕14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花果山乡,以原花果山乡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花果山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大村居委会花果山北路26号。
二、同意撤销南城镇,以原南城镇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南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凤凰居委会新大街156号。
三、同意撤销云台乡,以原云台乡行政区域设立新浦区云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凌州居委会云善路1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花果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3.3平方公里,人口1.8万人,管理1个居委会、7个村委会;南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3.8平方公里,人口7299人,管理3个居委会;云台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68.12平方公里,人口3.1万人,管理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